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哲学学科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潘梓年、许立群、邢贲思、汝信(兼)、陈筠泉、李景源、谢地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 <详情>
哲学专业书库的前身是哲学研究所图书馆,与哲学研究所同时成立于1955年。1994年底,院所图书馆合并之后将其划为哲学所自管库,从此只保留图书借阅流通业务,不再购进新书。
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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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站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条件:
1.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
4.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必须脱产;
5.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在本院做博士后;
6.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二)对
1.对国内委托代培、定向培
2.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各类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单位公派、自费等)申请回
(1)以培训身份出国学习的人员不属于留学人员,此类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转读学位,若未经派出单位同意,可不予承认其留学人员身份。
(2)留学人员回国后,若已由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或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留学生处重新安排工作单位或已回单位报到的,不可再以留学人员身份申请做博士后。
二、招收类型
分为
三、在站期间管理
(一)进站
博士后自进站批准之日起30天之内,须到院博管办
入站后,须参加流动站举办的“入站培训”,内容包括:国家、院博士后管委会及所流动站的有
博士后入站一个月后,由博士后导
(二)有关制度
1科研工作制度
每周二为返所日;博士后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参加研究所、研究室及博士后流动站组织的各种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等活动;遵守院、所及科研辅助部门,如图书馆、资料室、人事后勤等部门的工作制度。
2阶段性成果汇报制度
博士后进站后,每年要
3考核制度
(1)中期考核: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后,要参加由博士后流动站组织的中期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总结、业务成果等,指导教师要对博士后的工作表现和业务情况写出评语,并填写 “中国社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2)年终考核:每年底由博士后所在研究室,对博士后入站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表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做为每年晋升工资的依据之一。
4出站报告评审制度
出站报告评审小组成员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五人至九人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院外同行专家。经过专家集体评议认可并提出改进意见后方可通过。评审标准和程序参照博士论文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出站报告的文本必须打印,做到规范、严谨、完整。
5考勤制度
即返所日报到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集体生活的各项制度等。
(三)出站
博士后工作期满两年,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后可申请出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经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后,并备齐出站所需提供材料,提交博士后流动站,由流动站集中报送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经院审核后,上报
(四)职称评定
根据我院人事教育局1998年下发的社科(98)人字90号文件《
(五)在站年限
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1-24个月。如因科研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只能延长1年(延长半年以上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博士后流动站、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在站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对确因研究需要,超过三年延期博士后,院博士后流动站与所博士后流动站按0.5万元/每年的标准,分
(六)退站
对于考核不合格、进出站时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无故不参加进站培训及中期考核、不服从站内管理、长期患病难以完成研究项目、出国逾期一个月以上、未经同意工作期满仍滞留不办手续、或有其他应予退站情形的博士后,予以劝退或辞退,逾期不办理进站手续或在站超过四年的博士后,按照自动退站办理。
(七)博士后在站期间出国的有关规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学术交流活动,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博士后研究课题如必须借助国外的研究条件进行,也可以在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但必须与流动站签订相关协议。对出国逾期不归超过一个月的,按自动退站处理。
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出国,还应征得原所在大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的同意。
四、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办法及在站期间工资待遇
(一)日常经费
1经费标准:
(1)国家资助类博士后: 自
(2)项目博士后:由院博士后基金、所博士后流动站项目和合作导师项目提供。
(3)企业博士后:由企业博士后流动站提供。
2经费结构:
(1)国家资助类
博士后日常经费的开支结构,由原来的科研工作补助经费和生活福利费用调整为生活费用和日常公用经费,科研工作补助经
(2)
(3)企业博士后(见院博士后管委会的有关文件)
3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日常经费标准,切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博士后日常经费下拨到所流动站后,由财务部门统一掌握,专款专用。博士后流动站可提取1.5%的经费,用
(二)工资待遇(国家资助类)
从
五、中
(一)资助形式:中
(二)资助力度:面上资助的比例为每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资助等级分别为一等资助5万元,二等资助3万元。一等资助人数约占资助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特别资助每年进行一次,对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时间: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三月和八月份开始申报。特别资助一年一次,一般在三月至四月开始申报。面上资助及特别资助的具体申报时间以基金会通知为准。
(四)申请条件:申请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自进站后至出站前半年,可以提出多次资助申请,但只能获得一次资助。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申报特别资助的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获得面上资助金、获得省级以上嘉奖、是设站单位引进和重点培养的人才等条件的,可以优先申报。
(五)所需材料:申请者从“
(六)评审方式:
面上资助的评审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中
2评审专家依据《专家评审表》中的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送中
3中
秘书长办公会对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公示时间和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4获资助者名单在中
特别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
(七)监督管理: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资金,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根据2007年基金会文件精神,获资助者出站时,需将在站期间取得的研究项目总结提交给流动站,由流动站报送给中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506 传真:(010)65137826 E-mail:philosophy@cass.org.cn
(
一、进站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条件:
1.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
4.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必须脱产;
5.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在本院做博士后;
6.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二)对
1.对国内委托代培、定向培
2.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各类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单位公派、自费等)申请回
(1)以培训身份出国学习的人员不属于留学人员,此类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转读学位,若未经派出单位同意,可不予承认其留学人员身份。
(2)留学人员回国后,若已由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或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留学生处重新安排工作单位或已回单位报到的,不可再以留学人员身份申请做博士后。
二、招收类型
分为
三、在站期间管理
(一)进站
博士后自进站批准之日起30天之内,须到院博管办
入站后,须参加流动站举办的“入站培训”,内容包括:国家、院博士后管委会及所流动站的有
博士后入站一个月后,由博士后导
(二)有关制度
1科研工作制度
每周二为返所日;博士后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参加研究所、研究室及博士后流动站组织的各种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等活动;遵守院、所及科研辅助部门,如图书馆、资料室、人事后勤等部门的工作制度。
2阶段性成果汇报制度
博士后进站后,每年要
3考核制度
(1)中期考核: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后,要参加由博士后流动站组织的中期考核,内容包括:个人总结、业务成果等,指导教师要对博士后的工作表现和业务情况写出评语,并填写 “中国社科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2)年终考核:每年底由博士后所在研究室,对博士后入站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表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做为每年晋升工资的依据之一。
4出站报告评审制度
出站报告评审小组成员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五人至九人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院外同行专家。经过专家集体评议认可并提出改进意见后方可通过。评审标准和程序参照博士论文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出站报告的文本必须打印,做到规范、严谨、完整。
5考勤制度
即返所日报到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集体生活的各项制度等。
(三)出站
博士后工作期满两年,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后可申请出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经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后,并备齐出站所需提供材料,提交博士后流动站,由流动站集中报送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经院审核后,上报
(四)职称评定
根据我院人事教育局1998年下发的社科(98)人字90号文件《
(五)在站年限
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1-24个月。如因科研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只能延长1年(延长半年以上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博士后流动站、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在站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对确因研究需要,超过三年延期博士后,院博士后流动站与所博士后流动站按0.5万元/每年的标准,分
(六)退站
对于考核不合格、进出站时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无故不参加进站培训及中期考核、不服从站内管理、长期患病难以完成研究项目、出国逾期一个月以上、未经同意工作期满仍滞留不办手续、或有其他应予退站情形的博士后,予以劝退或辞退,逾期不办理进站手续或在站超过四年的博士后,按照自动退站办理。
(七)博士后在站期间出国的有关规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学术交流活动,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博士后研究课题如必须借助国外的研究条件进行,也可以在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但必须与流动站签订相关协议。对出国逾期不归超过一个月的,按自动退站处理。
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出国,还应征得原所在大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的同意。
四、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办法及在站期间工资待遇
(一)日常经费
1经费标准:
(1)国家资助类博士后: 自
(2)项目博士后:由院博士后基金、所博士后流动站项目和合作导师项目提供。
(3)企业博士后:由企业博士后流动站提供。
2经费结构:
(1)国家资助类
博士后日常经费的开支结构,由原来的科研工作补助经费和生活福利费用调整为生活费用和日常公用经费,科研工作补助经
(2)
(3)企业博士后(见院博士后管委会的有关文件)
3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日常经费标准,切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博士后日常经费下拨到所流动站后,由财务部门统一掌握,专款专用。博士后流动站可提取1.5%的经费,用
(二)工资待遇(国家资助类)
从
五、中
(一)资助形式:中
(二)资助力度:面上资助的比例为每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资助等级分别为一等资助5万元,二等资助3万元。一等资助人数约占资助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特别资助每年进行一次,对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时间: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三月和八月份开始申报。特别资助一年一次,一般在三月至四月开始申报。面上资助及特别资助的具体申报时间以基金会通知为准。
(四)申请条件:申请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自进站后至出站前半年,可以提出多次资助申请,但只能获得一次资助。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申报特别资助的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获得面上资助金、获得省级以上嘉奖、是设站单位引进和重点培养的人才等条件的,可以优先申报。
(五)所需材料:申请者从“
(六)评审方式:
面上资助的评审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中
2评审专家依据《专家评审表》中的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送中
3中
秘书长办公会对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公示时间和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4获资助者名单在中
特别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
(七)监督管理: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资金,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根据2007年基金会文件精神,获资助者出站时,需将在站期间取得的研究项目总结提交给流动站,由流动站报送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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