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是我国哲学学科的重要学术机构和研究中心。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哲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潘梓年、许立群、邢贲思、汝信(兼)、陈筠泉、李景源、谢地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没有专门的哲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 <详情>
哲学专业书库的前身是哲学研究所图书馆,与哲学研究所同时成立于1955年。1994年底,院所图书馆合并之后将其划为哲学所自管库,从此只保留图书借阅流通业务,不再购进新书。
2009年1月16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哲学专业书库正式挂牌。
<详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成立于1999年7月,设二级学科和研究领域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文化哲学以及价值问题、社会发展问题等,各学科均有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本所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2023年我所博士后流动站面向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学术导向,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2.在国内或国外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有哲学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良好的外语水平,能适应专业研究及国际交流的需要。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开拓创新。
5.博士后(含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须脱产,全职在站从事研究工作。在职博士后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6.申请人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7.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在本院做博士后。
二、招收类型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
1.申请人条件:
除具备申请人资格1-7项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含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200位的学校)。
②申请人一般应于提交进站申请前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无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优秀”。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刊发于国外期刊的学术论文以及学术专著等科研成果,需按照我院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认定。
2.出站标准: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为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其中一项:
①在顶级、权威期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下同)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③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整理出版1部古籍或珍贵资料等。
(二)项目博士后
1.申请人条件:
除具备申请人资格1-7项外,还须已有一定学术成果发表或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经历。
2.出站标准: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至少参与完成2项所在研究所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承担的国家项目、智库项目、我院创新工程项目等项目研究。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报名:符合招收启事中所列条件者均可报名。申报项目博士后人员,请与意向合作导师预先协商合作项目及项目研究经费事宜。
2.考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提出建议招收人选。
3.确定人选: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招收人选名单,综合政审、体检、心理测试等情况,所党委会研究确定招收名单,并上报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四、经费待遇
1.国家资助博士后由国家给予经费资助,项目博士后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提供研究经费。我所招收的项目博士后(在职人员除外)日常经费标准不低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经费标准,即16万元/两年;项目博士后中在职人员的日常经费标准由研究所、博士后合作导师及拟进站博士后三方协商确定。
2.符合条件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由我院提供可供租用的博士后公寓或生活补贴。
3.我院设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对博士后予以两年最高16万的科研资助。国家资助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报。
五、发展平台及支持举措
1.课题项目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与研究所及合作导师的课题项目。大力支持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际交流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等各类基金项目,对项目申报予以专业指导。
2.成果出版
鼓励和支持博士后向《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投稿。入选成果由全国博管会与我院全额资助出版;入选者同时获得全国博管会颁发的“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证书”,如应聘我院人才引进招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职称评定
为博士后提供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博士后进站后,按程序认定中级职称;期满出站前,可按规定申请参评副高职称。
4.学术资源与平台
我院设有综合性图书馆1个,专业性图书馆及专业书库若干,拥有馆藏图书近540万册(含相当数量的善本典籍、珍本图书)。哲学专业书库是服务于哲学学科的学科专业图书馆,有22万余册馆藏普通图书,线装古籍5000余种5万余册,为开展哲学学科科研工作提供学术资料支撑。我院主办全国性博士后论坛;为博士后提供参加学会年会、国际学术会议等高层次学术交流的机会。
5.导师队伍
由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相关学科带头人等高水平专家组成的近30人的合作导师队伍,为博士后成长提供指导。
6.学术环境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宽松环境。博士后在站期间无需承担教学任务,拥有相对充足的科研时间,可根据研究计划及学术兴趣潜心开展研究,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7.留院政策
博士后作为我所引进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计划、有目的引进和选拔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对我所招收培养的各类博士后,经研究所考核优秀,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留所工作。
8.其他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博士后办理子女入托入学;协助符合落户条件的博士后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京落户手续。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名表》
2.《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2023年申请人情况表》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暂未取得,国内高校需提供“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及“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学位办需在证明上盖章。国外高校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推荐意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
4.国内高校博士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截屏),或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版。
5.学术代表作2篇(期刊包含封面、目录和内容页,专著包含封面和版权页)
(二)纸质版材料
1.《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名表》(1份)
2.《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2023年申请人情况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暂未取得,国内高校需提供“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及“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学位办需在证明上盖章。国外高校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推荐意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1份)
4.国内高校博士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截屏),或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1份)
5.学术代表作2篇复印件(期刊包含封面、目录和内容页,专著包含封面和版权页)(1份)
6.在职人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到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相关证明(脱离工作岗位,不转人事关系),加盖人事公章。
七、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上述材料寄送: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邮政编码:100732。报名材料请用中国邮政或EMS邮寄。
我站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h-zxs@cass.org.cn
联系人:妮老师
联系电话:010-85195504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23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邮编:100732
电话:(010)85195506 传真:(010)65137826 E-mail:philosophy@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成立于1999年7月,设二级学科和研究领域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文化哲学以及价值问题、社会发展问题等,各学科均有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本所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2023年我所博士后流动站面向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学术导向,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2.在国内或国外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有哲学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良好的外语水平,能适应专业研究及国际交流的需要。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开拓创新。
5.博士后(含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须脱产,全职在站从事研究工作。在职博士后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6.申请人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7.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在本院做博士后。
二、招收类型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
1.申请人条件:
除具备申请人资格1-7项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含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200位的学校)。
②申请人一般应于提交进站申请前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无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优秀”。论文发表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刊发于国外期刊的学术论文以及学术专著等科研成果,需按照我院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认定。
2.出站标准: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为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其中一项:
①在顶级、权威期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下同)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③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整理出版1部古籍或珍贵资料等。
(二)项目博士后
1.申请人条件:
除具备申请人资格1-7项外,还须已有一定学术成果发表或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经历。
2.出站标准: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至少参与完成2项所在研究所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承担的国家项目、智库项目、我院创新工程项目等项目研究。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报名:符合招收启事中所列条件者均可报名。申报项目博士后人员,请与意向合作导师预先协商合作项目及项目研究经费事宜。
2.考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提出建议招收人选。
3.确定人选: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招收人选名单,综合政审、体检、心理测试等情况,所党委会研究确定招收名单,并上报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四、经费待遇
1.国家资助博士后由国家给予经费资助,项目博士后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提供研究经费。我所招收的项目博士后(在职人员除外)日常经费标准不低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经费标准,即16万元/两年;项目博士后中在职人员的日常经费标准由研究所、博士后合作导师及拟进站博士后三方协商确定。
2.符合条件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由我院提供可供租用的博士后公寓或生活补贴。
3.我院设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对博士后予以两年最高16万的科研资助。国家资助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报。
五、发展平台及支持举措
1.课题项目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与研究所及合作导师的课题项目。大力支持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际交流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等各类基金项目,对项目申报予以专业指导。
2.成果出版
鼓励和支持博士后向《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投稿。入选成果由全国博管会与我院全额资助出版;入选者同时获得全国博管会颁发的“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证书”,如应聘我院人才引进招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职称评定
为博士后提供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博士后进站后,按程序认定中级职称;期满出站前,可按规定申请参评副高职称。
4.学术资源与平台
我院设有综合性图书馆1个,专业性图书馆及专业书库若干,拥有馆藏图书近540万册(含相当数量的善本典籍、珍本图书)。哲学专业书库是服务于哲学学科的学科专业图书馆,有22万余册馆藏普通图书,线装古籍5000余种5万余册,为开展哲学学科科研工作提供学术资料支撑。我院主办全国性博士后论坛;为博士后提供参加学会年会、国际学术会议等高层次学术交流的机会。
5.导师队伍
由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相关学科带头人等高水平专家组成的近30人的合作导师队伍,为博士后成长提供指导。
6.学术环境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宽松环境。博士后在站期间无需承担教学任务,拥有相对充足的科研时间,可根据研究计划及学术兴趣潜心开展研究,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7.留院政策
博士后作为我所引进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计划、有目的引进和选拔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对我所招收培养的各类博士后,经研究所考核优秀,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留所工作。
8.其他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博士后办理子女入托入学;协助符合落户条件的博士后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在京落户手续。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名表》
2.《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2023年申请人情况表》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暂未取得,国内高校需提供“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及“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学位办需在证明上盖章。国外高校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推荐意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
4.国内高校博士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截屏),或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版。
5.学术代表作2篇(期刊包含封面、目录和内容页,专著包含封面和版权页)
(二)纸质版材料
1.《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名表》(1份)
2.《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2023年申请人情况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暂未取得,国内高校需提供“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及“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学位办需在证明上盖章。国外高校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博士学位获得证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推荐意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1份)
4.国内高校博士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截屏),或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1份)
5.学术代表作2篇复印件(期刊包含封面、目录和内容页,专著包含封面和版权页)(1份)
6.在职人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到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相关证明(脱离工作岗位,不转人事关系),加盖人事公章。
七、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上述材料寄送: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邮政编码:100732。报名材料请用中国邮政或EMS邮寄。
我站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h-zxs@cass.org.cn
联系人:妮老师
联系电话:010-85195504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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